公路大件物流运输市场存在问题
来源:无锡物流公司 发布时间:2021/7/2 点击数:
宜兴到沈阳物流公司 对于大件物流运输,目前的管理依据主要是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》。在实际执行中,执法人员往往把不可解体的大件物流运输等同于人为的超载运输,造成大件物流运输“管理乱”、“收费高”、“通行难”。
交通部2016年第62号令规定,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,由途径公路沿线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审批,由于各地审批要求不一、考察标准各异、办证时间不同,起运地统一协调难度较大。虽然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对公路超限运输许可作了有关规定,起运地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跨省区市超限运输许可申请,但沿途协调仍然存在很大难度。由于各地执法标准不一,一些大件物流运输车辆不得不在省界滞留或换装,甚至不得不绕道运输。
同时,治理超限运输的执法主体不明确。公路路政部门治理的是“超限”,认定指标是车轴标定的载重量;公安交管部门治理的是“超载”,认定指标是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车辆额定载重量。两个执法部门、两种执法标准,难免让企业、车主们无所适从,多年来形成了一个畸形的以罚代管的恶性循环体系。在大件物流运输行业由于制度建设和监管手段、措施的缺陷,行业内滋生出“带路帮”、“黄牛党”之类的利益团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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